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6-03-24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1539

各部门:
    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人〔2016〕9号)文件要求,我校将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推荐类别
    1.先进集体:我校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的二级单位。
    2.先进个人:分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教学名师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四类。
    二、推荐名额
    1.“先进集体”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;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;“教学名师”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。
    2.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和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以总支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,各推荐1名。
    三、评选范围与条件
    见人事处FTP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文件夹。
    四、有关要求
   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0日,先进集体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教学名师申报材料报人事处;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材料报组织部。
 

组织部 人事处
2016年3月21日
 

 

网站地图